声明人:马景环
我是94年得法的,由于学法不深,在丈夫被绑架期间,自己写了“保证书”。通过学法,认识到这是严重违背大法的行为。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一切“保证”作废。坚定实修,勇猛精進,加倍弥补,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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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