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先娥
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迫害下,我违心的说过、写过符合邪恶、不敬大法的话。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对大法不敬的一切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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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