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家曙
我于2001年9月因发大法资料被坏人告密,在本县看守所关押五十多天。由于自己不坚定,为了出狱,由牢头代笔所写的对师父不敬的话等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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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