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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闫玉兰

    2000年2月我去北京护法,在北京被非法抓捕,被当地公安局送到劳教所非法劳教,劳教时间一年。在高压下。我违心的写了“悔过书”等。现在郑重声明: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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