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莉华
我在7.20以后,在邪恶的迫害下,向邪恶妥协了、签了字。违背了大法的要求,现在明白了。我严正声明以前签的字全部作废。以后一定按照师父要求的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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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