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艳秋
一切向邪恶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统统全部作废。彻底与旧势力决裂,坚定的走师父给我安排的修炼道路,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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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