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谷裕、杨伟
在邪恶迫害期间,我所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所签的所谓“保证书”等签字,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圆满随师还。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