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玫
自99年7.20以后,我本人由于认识的错误和害怕之心写下了“不再炼法轮功”的保证和所有的签字,以及所说的对法轮功不利的话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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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