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付若愚、王理宁、宋远敏、焦义华、崔春美、王怀美
2002年派出所拿出3个本子叫我们人人签字。特在此全盘否定它们的一切迫害及其手段,坚决不承认邪恶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