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玉兰、庞爱清、刘开理
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