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立春
99年,我在看守所写过“保证书”;2000年,在劳教所写过对不起师父与大法的“三书”。现在严正声明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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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