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荆昌许
我被关在劳教所迫害后,在劳教所强逼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到底,弥补给大法造下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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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