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艳芝
以前曾经说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坚信师父、坚信大法,紧跟师父正法進程,救度更多的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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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