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昊良
因在劳教所受高压迫害,人心凡重,神志不清,违心写的一切有关破坏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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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