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厚堂
我在1999年7月20日后,在本单位曾违心的说过“我早已不炼法轮功了”现严正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