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爱霞
2004年以前我在被迫害下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现在声明全部作废。从今以后,我要紧跟师父坚修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