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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晓芳

    我曾两次在邪恶的逼迫下写过“检讨书”。第一次是在1999年9月,由于邪恶的迫害,我被单位监控,失去行动自由。单位领导一、二、三把手不断的向我施加压力,我拒绝他们时,他们威胁说必须向党支部作出检查,否则后果自负。由于学法不深,意志不坚定,做了背离大法、背离师尊的事,违心的写了“检查”。第二次是2002年9月17日下午,邪恶之徒突然闯入我家進行抄家,并要我交待资料费等问题。单位领导又来高压,我一直拒不回答。他们就派人去我家拿行李,要抓我去洗脑班。我爱人、儿子怕我去洗脑班受不了(因我长期解便不方便),表示愿劝我写交待。这才放我回家。由于平时学法不深,没有放下情,就资料费的问题作了违心的“检查”,又一次违背了师尊多年的教导。我真对不起师父,我深深的痛悔。今后我一定要弥补好过去给大法带来的损失,扎扎实实的按照师父的教导,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做好的三件事,走正走好通向圆满的路。特此声明我的两次“检讨书”和公安局的笔录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96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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