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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林彦平 我于98年有幸得大法,从中得益无以言表。在2000年曾上京证实大法,后被非法劳教迫害,由于学法不深、常人心较重,在遭受邪恶的迫害时,被邪恶的谎言所蒙骗,配合了邪恶,违背自己的心愿,写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三书”。后来又在单位的压力下给单位及邪恶的“610”等写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书面材料”,影响了周边的一些同修,给大法造成了损失。现在声明以前所有做过、写过、说过的不符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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