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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秀荣 我于1998年下半年喜得大法,自得法后身心受益无穷,没吃过药,节约药费5、6千元。感谢师父的慈悲苦度。1999年7.20后,照常学法炼功。为证实大法,在2001年6月12日因挂真象横幅、散发真象资料被国安大队、派出所原所长非法抓進看守所,关押了15天,被敲诈现金3000元,被抄家一次。由于自己当时学法不精進,悟性差,被邪恶利用签了字。我现在严正声明在邪恶处签的字和女儿的签字一律作废。坚决不配合邪恶。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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