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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庆艳 在99年7.20以后,当大法遭到邪恶迫害时,由于我学法不深,悟性低,怕心很重,当时把师父的法像和师父的一部分讲法书自行烧毁。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业,给大法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自知罪业深重。在今后的正法中,我一定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努力精進,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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