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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明 甲申年腊月二十四,我去劳教所探亲,当恶警问我是否炼法轮功时,我顺口答:“不炼”。对说出如此违背大法的言行我非常后悔。在此,我严正声明:我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立即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强加在我身上的所有安排。严格按师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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