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宝林
我爱人修大法被邪恶迫害,关進看守所。我为了营救她,被迫写下了“保证书”,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做的事。现声明“保证书”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修好自己,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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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96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