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范淑珍
在我女儿被非法关押期间,我去看我女儿时,被迫踩了师父的法像,我深感后悔,为此声明:对师父不敬的行为作废。我感谢师父给我的机会,今后我要从新做好,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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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96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