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星清
我是98年得法,由于我学法不深,在610迫害下,写过“悔过书”,我非常痛恨自己没走正修炼的路,我对不起师父,我严正声明“悔过书”作废。决心跟着师父走好正法之路。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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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96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