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谭春亭
1999年为证实大法是正法,我去派出所、驻京办事处、天安门广场,在这期间,在邪恶逼迫下由家属代写以及本人言行有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一切声明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96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