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栾艳
98年底我有幸得法,参加法轮功修炼大法,7.20后去上访,遭到各级政府的迫害,同时我的所作所为符合了邪恶的安排,在此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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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96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