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莲英
以前在非法关押期间,所说、所写的和别人替写的一切“不炼法轮大法”的“保证书”全部作废。我要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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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96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