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冯立华
7.20以后,我被中国邪恶的党组织强迫所写、所说的话,是不符合大法的,现声明一律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一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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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96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