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宝彩、刘宝玲、陆振云
我们以前所说、所写的所有不利于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96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