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田丽梅、李志坤、李铁
我们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96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