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新
我是大法弟子的亲人,由于姐姐炼法轮功,被非法教养。我去看望她时,被迫踩过李老师的法像。现特此声明:对李老师不敬的行为作废。同时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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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96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