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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骆莹

    我在96年得法,由于没有真正的从法理上认识大法,所以那时一直不够精進。迫害发生后,在怕心,私心,求安逸心的带动下,我没有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逐渐放弃了修炼。出国前办理护照时,公安局要求街道派出所出具“我不炼功的书面证明”,我也签了字。我为过去所做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而深感痛悔。在此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与旧势力决裂。我决定从新修炼!在以后的修炼路上,我会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4/96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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