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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乐平

    我从98年11月份得到了法轮大法,走上了修炼的路,到现在已有几年了。在这几年里我一直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使我身心得到了提高,现在我悟到,在修炼这条路上,我还做的不够好,离大法的要求差远去了,找找我自己,还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对,觉得对不起师父,我感到很惭愧。我今天声明:由于高压下我在派出所和拘留所里所说的和按的手印一律作废。否定旧势力安排的一切,坚决跟随师父,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该做的事,学好法,讲清真象,发正念清除邪恶,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4/96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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