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户艳梅
我是97年得法的,在99年在迫害下曾说过对大法不敬的话,给大法抹了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我声明以前所说的对大法不敬话全部作废。别人替写的“保证”也全部作废。以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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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4/96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