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新庆
2000年邪恶迫害大法时,自己违心的写了“不炼功”的保证。现在我认识到我必须严正声明当时的“保证”作废!我决心紧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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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4/96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