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静兰
1999年7月20日后,居委会主任曾替我写过“不炼功”的保证。现在声明不论谁替我写的任何“保证”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到底,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事,精進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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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4/96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