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永和、王培忠
我们在受恶党的迫害下,所写过的“不在公开场合炼功”等,一切不符合大法心性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正念正行,助师正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4/96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