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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马秀坡

    1999年7月20日后,我被迫将《转法轮》、《悉尼讲法》、两盘磁带、炼功横幅、大法宣传图片、老师法像一张、法轮图形等大法资料交给派出所,还烧毁少量大法宣传资料,讲过不利于大法的话,现声明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过失,洗去自己修炼中的污点。今后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返回家园。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8/12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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