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凤美
我是98年冬天得法的,自从99年7.20以后在邪恶迫害、威逼下所说、所写的背离大法的一切声明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好好学法,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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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4/96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