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建广
我以前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按照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珍惜师父给我们留下的时间和机会,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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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4/96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