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新华
7.20后,警察到我家逼我交过大法书,现在非常后悔。我现在郑重声明,7.20后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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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4/96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