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俊颖
我儿子和我的家人代我所写的、所签的字,我现在严正声明全部作废。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坚修大法到底,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4/96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