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兰世文
在邪恶强迫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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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4/96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