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富堃
我以前所说、所做、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走入大法,紧跟大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4/96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