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美
我在过去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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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4/96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