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明兰
别人替写的“保证书”,及残酷迫害下我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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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4/96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