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程鑫
我在学校的有损大法的签名声明作废。今后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4/96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