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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月娥

    我于2003年5月23日在当地派出所片警的询问笔录上的签名作废。当时我没有配合他们的无理询问,所谓的笔录上的内容几乎都是他们自己编写的。因为他们一再强调没有写什么不好的内容,只是为了履行一下手续交差而已,我勉强签了我的名字。之后我马上悟到了尽管如此也是不应该的,师父已经给了我机会,第二天两个片警又回来重抄了一份笔录说要重签,被我干脆的拒绝!随着正法的深入,我悟到还是要对第一次的签名在此严正声明其作废。大法弟子全盘否定旧势力和共党邪灵的一切,不允许邪恶有丝毫的缝隙可钻。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5/96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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