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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姚长丽 在2003年单位再次迫害大法时,单位的常人写了或说了所谓的“保证”,我没认识到它的邪恶危害。由于自己的怕心,采取了默认的态度,并认为与自己无关,这是对大法极不负责的行为。现在我认识到自己犯的错误,严正声明常人所写或所说的不能代表我,全部作废。之前与家人、朋友、同志说过“不炼”的话作废。我要以法为师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的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精進不停!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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