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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樊惠兰 自从劳教所回来后,通过学法,我逐渐认识到,我在这期间做了不该做的事,说了不该说的话,我声明在劳教所里所说的、所写的背离大法的一切作废。在调遣处那段日子里,我耳闻目睹了一些恶警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如用电棍电、用脚踢,充分说明了它们的邪恶嘴脸。作为一名大法修炼者,今后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师父所要求的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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